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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1-15 点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应对学校实验室突发事件,提高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校、院、实验室三级管理,明确分工,依法规范,责任到人。对突发安全事件坚持“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的处理原则,迅速反应,科学处置。


第四条 本预案为湖北科技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所涉及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物污染、特种设备等各种突发事件的基础参考应急预案,相关二级单位应在本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化、具体化的应急预案。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和校园安全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科技产业管理处、后勤处、基建管理处、财务处、信息中心、校医院以及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实施。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做好现场决策、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


(三)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组织人员或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


(四)组织协调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救助和临时护理,并及时安排运送伤员到相关专业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五)责成保卫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迅速了解发生事故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人员受到伤害;及时、准确地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


(六)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应急处置教育,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定期不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培训和模拟训练演练。


(七)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指示和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第七条 学校各有关单位相应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发生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时,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指令和调动,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关于事件抢险救援的指示,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党委宣传部:发生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向外界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开展网络舆情监管、预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在事件确认后2 小时内酌情向环保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及时向上级转达环保部门的指示;负责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监测、治污、放射性化学废弃物处置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并及时向学校报送信息。


(四)保卫处:组织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负责布置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巡逻,保持校园内救援通道的畅通;负责在事件确认后2 小时内酌情向公安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配合事发单位或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灭火,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做好事件应急救援总结工作。


(五)后勤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交通等保障工作;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对事件现场进行清理。


(六)校医院:负责在事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实施现场救治及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及时与医院联系救助,将超出校医院救治能力的病员及时转送至上级医院;负责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酌情向卫生部门报送事件信息、请求支援。


(七)教学、科研管理单位:配合学校做好事件的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工作,加强所管理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应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验室类型,负责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并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


第八条 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依据实验室安全制度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对实验仪器设备、易发生突发事件区域、用水用电安全等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九条 主要危险源监控。对实验室高风险部位安装实时视频监控,对危险气体浓度、设备温度、烟雾浓度、供电状况等自动监测和预防预警,加强安全监管和巡查工作。


第十条 严格执行准入和年检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执行购置准入和风险评估。按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实行维护和年检,为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提供有效帮助。


第十一条 预警行动。自动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息,或出现可能发生实验室突发事件的状况(如放射性污染或有毒化学品污染等),现场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相关负责人接报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判明或确认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后,及时有效进行现场指挥和处置,为确定响应级别和应急处置提供帮助。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应急报告程序。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迅速上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报告时要讲清事件发生的地点、事件起因及现场情况等信息;必要时可第一时间拨打120、119求助;遇到严重突发事件可越级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报告人可进行续报、补报。


第十三条 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指挥本单位有关人员迅速到岗位开展应急处置,并根据现场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给予协助,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学校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办公室。若事件严重,可能导致事态扩大或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应迅速要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防止事态失控和蔓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大致起因及现场处置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般应急处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一)迅速判明、查找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迅速切断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同时采取巡逻看护,维护治安等控制措施。


(二)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车辆及应急保障物资安全通道。


(三)迅速组织疏散、撤离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并做好人数清点,确认是否全部撤离;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伤员,建立现场救援安全工作区域。


(四)当严重突发事件危害可能波及毗邻部位、单位或更大范围时,应果断采取措施进行人员疏散和隔离;若事态严重,应请领导小组请求市、区有关部门支援。


第十五条 现场应急处置。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情,现场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第一时间确定火灾位置,判断火灾发生原因,迅速查看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诱发次生灾难。


2.若发生局部火情,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及时果断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进行灭火。


3.若发生火灾面积大,火势蔓延快,实验人员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楼栋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疏散过程中不要惊慌失措的盲目乱跑,不要乘坐电梯,应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放低身姿、浅呼吸、快速向安全出口撤离。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校或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4.人员撤离后,实验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干部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确认是否全部撤离;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发现有人员受伤,可立即向120报警求助。


5.扑救易燃液体火灾的基本方法:首先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对于小面积(一般50m2以内)液体火灾,一般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大面积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起火时,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灭火;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等)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6.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的基本方法:灭火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一般情况下采取全身防护即可,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火灾,应穿专用防护服。扑救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浓硫酸遇水能放出大量的热,会导致沸腾飞溅,需特别注意防护。浓硫酸数量不多时,可用大量低压水快速扑救。如果浓硫酸数量很大,应先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再把着火物品与浓硫酸分开。


7.扑救易燃固体、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可用水或泡沫扑救,但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2,4-沙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黄磷等。2,4-沙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等可升华的易燃固体,在扑救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遇黄磷火灾时,用低压水或雾状水扑救,用泥土、沙袋等筑堤拦截黄磷熔融液体并用雾状水冷却,对磷块和冷却后已固化的黄磷,应用钳子夹入贮水容器中。


8.扑救易燃气体火灾的基本方法:扑救过程中应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同时用水喷射盛装易燃气体的容器,降低容器温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切断泄漏源,并开窗保持通风。当灭火人员发现发生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9.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钠以及三乙基铝等应远离水源、热源,并存放于固定在墙体上的铁柜中。当实验场所内存在一定数量的遇湿易燃物品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等湿性灭火剂,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等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沙、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


10.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可能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阻止再次爆炸的发生。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二)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置


1.首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将电线挑开。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


3.检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情况,若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实行心肺脑复苏术,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三)实验室烧伤应急处置


普通轻度烧伤的,可用清凉乳剂擦于创伤处,并包扎好;略重烧伤的,立即送医院处理;遇有休克的立即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化学烧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清除残存在皮肤上的化学药品;用水多次冲洗;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或通知医院前来救治。


(四)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置


1.实验室发生爆炸事件,现场工作人员或周边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和关闭管道阀门,同时迅速撤离,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警。


2.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爆炸产生的可能原因,并设法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如需专业救援应立即向有关方面求救。


3.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及时清点人数,做好相关医疗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等待警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勘察,查明事故原因。


(五)实验室机械伤害应急处置


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如遇到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由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送校医院治疗处理;重伤员或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六)实验室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


1.化学物质的灼伤皮肤事故。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流动清水进行冲洗至少5分钟并保持创面伤的洁净,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6)如果大量危险气体、烟、雾或蒸汽被释放,应该呆在通风处或尽可能远离空气中有化学物质的地方,并视情况的轻重将伤者送入医院就医。


2.若化学物质溅入眼内,立即使用专用洗眼水龙头彻底冲洗眼睛,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对眼睛进行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在送医院治疗。


3.发生人员中毒事故,救护者先做好个人防护,进入事件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救外,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切断毒源,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1)吸入中毒的应急处置。迅速将患者搬离中毒场所至空气新鲜处;保持患者安静,并立即松解患者衣领和腰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严密观察患者的一般状况,尤其是神志、呼吸和循环系统功能等。


(2)经皮肤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患者立即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清水清洗清皮肤,粘稠的毒物则且宜用大量肥皂水冲洗;遇水能发生反应的腐蚀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则先用干布或棉花抹去,再用水冲洗。


(3)经口中毒的应急处理方案。常用的解毒方法有:反复漱口;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视情况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稀盐水、食物油或牛奶,以缓和刺激,减少毒素的吸收,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七)实验室突发剧毒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剧毒化学品事件主要有剧毒品丢失、泄漏与中毒、火灾与爆炸三类,发生突发剧毒化学品事件后,可按以下处理措施处理:


1.剧毒品丢失或被盗:发现剧毒品丢失或被盗后,应保护、封锁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保卫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校医院,积极查找,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2.剧毒泄漏:剧毒品泄漏后,应立即封锁泄漏区,划定隔离区,疏散无关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并尽可能控制泄漏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如泄漏物具有易燃易爆性,须注意切断火源、电源,用干燥沙土或其他不燃材料等覆盖或吸收,防止扬尘或蔓延;然后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于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对无法收集的(残余)剧毒品进行中和或稀释处理,或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剧毒品中毒: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动清水或特定的解毒(中和)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后,尽快就医;眼睛接触,应立即提起眼睑,用洗眼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后,尽快就医;吸入时,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应输氧,并尽快就医。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术,并尽快就医;食入时,根据剧毒品的特性,通过服用足量温水或其他饮品(牛奶、蛋清或口服活性炭等特定溶液)等方式进行稀释、催吐(禁止催吐情况除外)、洗胃、导泻、解毒,并尽快就医。


4.剧毒品爆炸:发生剧毒品爆炸事件时,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组织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爆炸的环节。应急救护人员应该注意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警惕爆炸燃烧产生的毒性或腐蚀性烟气。


5.剧毒品火灾:应根据剧毒品化学特性,采用合适的灭火方法扑救,应急救护人员应该注意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警惕爆炸燃烧产生的毒性或腐蚀性烟气,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冷却火场容器,直至灭火结束。一旦有爆炸危险,必须马上撤离。


(八)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


1.疏散与隔离。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首先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若为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应立即切断事件区电源、严禁烟火、设置警戒线,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


2.泄漏源控制与处理。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尽可能通过关闭阀门、停止实验、堵漏、吸附等方法控制泄漏源。注意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泄漏源控制方法有围堤堵截、稀释、覆盖、收集等。对于难以收集的泄漏液体,须围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对于气体泄漏,应开窗保持通风,稀释其浓度;泄漏量少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吸收棉等吸收、中和;泄漏量大时,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


3.若有毒、腐蚀性化学品泼溅在皮肤或衣物上,应迅速脱解衣物,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九)辐射事故应急处置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或者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放射性工作人员发现放射性事故后,应该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上报事故。同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视具体情况应急处置如下:


1.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2.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处理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3.工作时放射源掉落后,全部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设专人守卫,设置安全隔离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保卫处,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有组织地用仪器寻找放射源。


4.若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设置安全隔离区和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调查、侦破。


(十)实验室仪器设备(含特种设备)故障应急处置


1.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停止实验,切断电源,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如发生火情,应用灭火毯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不得用水扑灭。如火势蔓延,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消防部门报警。


2.仪器使用中容器破碎及污染物溢出,立即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现场处置人员必须佩戴头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医院。


4.钢瓶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可燃气体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5.气体钢瓶中有毒气体泄漏时,抢险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进入现场处理事故和救援。


6.使用氯气气瓶的单位,必须建立碱池,配备防毒面具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防护措施。


7.气体钢瓶爆炸时,所有人员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报警,等待救援。


(十一)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应急处置


1.若病源微生物泼溅在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就医。


3.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衣物、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4.高致病性病源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源微生物扩散。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源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5)进行现场消毒。


(6)对染疫者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抢救等措施。


(7)其它须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5.如果工作人员通过意外吸入、意外损伤或接触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


(十二)实验室其他应急处置  


若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的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医治。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应在1~2小时内服用HIV抗病毒药。


第十五条 应急处置结束。现场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及现场技术专家意见,并经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应急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结束一般具备下列条件:


(一) 人员伤害情况已查清,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二) 事故危险得以控制。


(三) 产生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


(四) 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第五章 应急保障


第十六条 本预案要求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由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一)预案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熟悉有关应急处置的措施,本人的岗位、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建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专家队伍、快速响应应急队伍、应急保障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监测与预警方面的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解决必要的装备和日常经费。


(三)物质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各实验室配备相应的灭火、喷淋、急救等安全措施。


(四)通信保障。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作好记录,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无阻。实验室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通。


(五)发生严重突发事件后,各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应急救援,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 事件调查与处理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调查。


(一)突发事件调查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部、学生工作处以及校内外相关行业方面的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参加执行本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禁支持或参与任何不利于事态处理的活动。


(二)涉及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主动配合调查,如实反映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的正常开展,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误报重要信息。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实行问责制,对发生安全事件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依据相应法规和学校规定追究责任。对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处置突发安全事件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善后处理工作。


(一)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形成调查报告。


(二)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安全现场教育。责成事件单位认真分析事件的发生原因,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应急电话


公安报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144110


第二十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湖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