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实习基地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对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北科技学院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意见》、《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等文件的基本精神,现就编制湖北科技学院规范化实习基地建设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学实习基地
教学实习基地是供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一般来讲,成为基地的企(行)业、事(产)业单位和园区应具有一定规模,有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稳定的实践教学队伍,有满足实习大纲教学要求的生产和开发条件、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生活条件。
二、实习教学大纲
实习教学大纲是各专业进行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各专业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完备的实习教学大纲。
三、规范化实习基地的建设标准
各专业在进行规范化实习基地建设时,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基地的性质,从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基地建设标准。
1.基地基本情况(基地规模、行业性质、产值、税费收入、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成果等)。
2.基地实践教学能力(师资队伍、接纳实习学生的人数、科研条件、项目经费、完成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等)。
3.基地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图书、学习场地、工作环境、食宿条件等)。
4.基地教学管理(管理队伍、管理制度)。
5.校企合作(定单培养、企业奖学金、校企合作研究、师资队伍培养、职工技能培训等)。
四、规范化实习基地建设与验收
1.各院部根据专业性质、特点,预选实习基地(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基地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建设),并考察预选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院部必须将考察论证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对预选基地进行考察,提出审批意见。
3.经学校同意后,教务处委托院部与相关基地单位进行协商,在双方愿意承担各自义务的前提下,签订协议书(具体内容可参考本规定范本)。
4.学校划拨专项经费进行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由教务处统筹规划使用。
5.实习基地验收。经过建设,各院部可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对某些合格的实习基地进行验收。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该专业规模化实习基地建设的标准对申请验收基地进行评估验收。
6.实习基地挂牌。对验收合格的基地授予“湖北科技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并挂牌。
五、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执行与管理
1.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由院部制定、审查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与院部教学负责人签名的纸质文档各一份),教务处组织审核各院部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并负责对全校实习基地建设进行宏观管理、指导。
2.院部应严格按审查、批准后的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的要求组织实习基地建设活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教务处按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内容组织相关的检查和评估活动,检查和评估结果将作为院部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
3.各院部均应制定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严禁无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而组织实习基地建设活动。
4.在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执行过程中,各院部根据学科和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做部分调整时,报教务处备案审核后执行。
5.各院部应对执行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标准得以严格执行。
6.各院部要把实习基地建设作为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规划、进工作计划、进年度工作总结,尤其是要注意收集实习基地单位对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院部要按年度上报对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质量效果分析报告。对不能承担实习基地相应义务的基地应及时撤销;对协议到期的教学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经教务处同意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六、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