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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本科专业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25 点击次数:


本科专业全程实践教学体系是指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依据不同的学习阶段和学习特点,分阶段、多形式、有层次、连续进行系列化专业实践能力训练的一种新的立体型教学体系。该体系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而建立,它既平行于理论教学,又与理论教学相互融合。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发展战略规划》、《湖北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制定2010版湖北科技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湖北科技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学校实际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提出构建各本科专业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意见。


一、构建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思路


本科专业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必须符合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积极对接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全面支撑和满足“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要求。


各本科专业要以专业实践能力规范为标准,通过课内、课外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学生个体、团体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系列化、多样化、系统化的教育教学实践,切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创新热情和潜能,拓展创新活动功能,帮助学生实现专业技能集成创新和理论升华。各本科专业在重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要根据职业岗位所需实践技能,扎实训练,大力实施专业技能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制度,帮助学生掌握职业技能,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全面提高素质素养和社会适应性,系统养成各类职业技能。


二、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框架


本科专业全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它由实践课程体系、实践平台和实践能力测评标准三部分组成。实践课程体系是实践教学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依据人才培养的实践能力要求而系统规划的,主要包括基础实践技能、专业实践技能、创新实践技能等三个技能模块,各种技能模块的训练以实验、见习(试讲)、实习、学科竞赛、毕业设计(论文)等形式进行。实践平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物质基础,它由校内外各种实验实训、创新实践、实习见习场所和装备设施组成。实践能力测评标准是检验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用来检测、反馈学生对各专项实践技能掌握的程度与水准,对全程专业技能训练起规范、引导、评价的作用,它由技能考核标准及办法、操作规程、实践课程(项目)数据库等内容组成。


(一)实践课程体系基本内容及架构


结合学校专业性质、区域特点及社会职业基本要求,我校本科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教学内容应包括学科专业实践技能和行业准入技能。


各本科专业应在遵循高级应用性专门人才成长、成人、成才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国内外教育教学管理理论研究成果,研究实践教学的特点和管理规律,分析影响实践教学过程的各种因素,将实践课程体系的内容按基础实践技能、专业实践技能、创新实践技能三个模块进行系统规划。要改变理论课和模拟训练代替实践教学的现状,建立起既依托理论教学,又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要使实践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相配套,并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且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以此提升本科专业实践能力的内涵。


各本科专业实践课程教学的学时学分应达到相关要求。具体来讲,实践课程(项目)每24-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技能训练环节原则上1周计1学分,分散的实践技能训练环节折成周数后计算学分。总体而言,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医药类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0%。


各本科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主要通过实验、实习、见习(试讲)、学科竞赛、专题调查、专题研究、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课程设计等形式进行。各专业要根据201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合理安排,选择恰当的教学形式,确保全程技能训练落实到位。各专业要分学期合理安排各项技能训练任务,确保全程实践工作四(五)年不断线。一般来讲,一、二年级安排人文素质实践、社会实践、公共基础课实验等内容;高年级安排专业课程实验、专业课程见习、学科竞赛、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特别要加强高年级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各专业在全面规划本专业实践课程体系之后,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对实践技能养成提出的要求,修订每门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规划每一门实践课程的具体实践项目,编写每一门课程的实践指导书,列出每一个实践项目的具体内容,制定相应测评标准。


(二)实践教学平台基本架构与构建


实践教学平台是学校实践教学条件的主要表现形式。校内实践教学平台主要包括各种实验实训室(中心)和创新实践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平台主要包括各种实习见习基地。各专业要依据实践技能培训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及自身的优势,按照“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创新实践”的模式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运行规范、资源开放共享的实践教学平台。


实验实训室(中心)要在适应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实践技能要求的基础上,拟定本专业的系列实验实训课程,做到某门或某几门实践课程对应一个实验实训室。每门实验实训课程要根据实践技能的训练要求,规划实验实训项目及每个项目训练的内容、类型(演示、验证、综合、设计等)、学时、仪器及其规格、场地,并根据在校学生人数,规划每个实验实训项目仪器设备的套数、耗材消耗数及实验实训室面积。同时,创新实验室是实验实训室(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职能部门和各院部、各专业要积极建设创新性实验室,并提高使用效率。


创新实践基地是学生开展各类创新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承担着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重大任务。各专业要在充分把握自身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提炼创新方向,整合创新资源,培养创新师资,抢抓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基地遴选契机,建设一批适应学生创新素养提升的校级、省级创新实践基地。


实习见习基地要依据实习见习大纲的项目和要求,按照学校为主导、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理念来建设。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对口,能满足实习见习大纲的要求;


2、有相应的实力和规模,确保基地的稳定性;


3、有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和条件;


4、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内容;


5、有稳定、专业的指导队伍;


6、对学生实习见习工作重视,管理规范。


(三)实践技能测评标准的基本内容与实施要求


实践技能测评标准用来测试学生掌握某种技能的程度,每一实践技能测评标准应包含测评对象、测评内容、测评方法与手段、评价标准、测试结果统计分析与使用等内容。


各专业要结合学科专业实践技能要求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适应当前社会职业需求的变化和学生发展的内在要求,充分论证、科学规划,制定出具有全程性、连续性、动态性特点的各项技能测评标准及考核办法,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同时,各实践课程(项目)均要建立科学完整的数据库和评分标准。与职业技能鉴定接轨的实践课程(项目),视具体情况借鉴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三、全程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保障措施


在构建本科专业全程连续实践体系的过程中,各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体系构建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本科专业全程连续实践体系构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院部要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各专业实际,制定包括实施办法、实施形式、实施时间、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等内容在内的全程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学校在编制教学工作经费预算时,要为全程实践教学工作预留专门的经费,并专款专用。各院部、各专业要科学合理利用学校划拨的实践教学工作专项经费,切实发挥经费的作用,搭建坚实的全程实践教学工作平台。各院部、各专业在获得学校专项经费支持的同时,要根据《关于制定2010版湖北科技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设计好全程实践教学工作的各项具体实践项目,并形成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形成后,要报教务处审核,最后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在各院部、各专业施行全程实践教学工作的过程中,学校和院部要予以全程监督、监控,保证全程实践教学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实践教学教师是推行全程连续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工作的核心因素。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实践教学成效的重要保障。教务处要协同人事处制定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办法,引导和指导各院部、各专业通过引进聘请、外出进修、内部培训等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实践教学效果的监控反馈机制是一个多要素、多层面、多形式的综合体。各专业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监控反馈措施,并实时监控学生实践技能各环节掌握的程度,及时向学生和任课教师反馈情况,以确保全程实践教学工作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