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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关于考试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25 点击次数:

考试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和改进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在教学过程中的鉴定、导向和激励功能,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健康人格的养成,特制定本意见。


一、考试改革的目的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才培养的理念正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从重视结果向重视过程转变。为突破现有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科学地评价教学效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在全校实施考试改革,以达成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构造诚信考试体系,树立良好学习风气。


2、建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教考分离”考试体系,加快试卷库和试题库的建设。


3、注重学生课程考核平时成绩,建立形成性考试制度。


4、推行免考和加分制度,激励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创新活动。


5、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有机融合,将职业技能及职业资格鉴定与教学课程考试有机地融合,鼓励“一专多能”,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


二、考试改革的内容


1、严格管理制度


(1)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培养学生树立公平竞争意识,严格执行《湖北科技学院考试违规判定及处理方法》文件规定,积极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守纪的良好考试氛围。


(2)完善《湖北科技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尤其加强考场监控,严肃考试纪律,明确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的责任义务。


(3)注重平时考核,规范平时成绩的评定,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激发学生持久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丰富考试方法


(1)闭卷考试。该方法以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理解、分析和简单应用为主。具有适合多人同时考试,效率高,测试环境比较容易控制,题型多、覆盖面大等特点。适用于以知识和理论传授为主的课程。


(2)开卷考试。该方法重点在考核被试者对知识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一般在专业课或强调技术应用能力的考核中广泛应用。适用于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的课程;


(3)口试(面试)。口试的最大特点是应试者在提问范围和所创设的考试环境中,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由抒发见解,可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口试多为个别测试,一般适用于艺术类等专业。


(4)设计、论文、报告。该方法能够较好地考察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自学能力与创新能力。但真实性不易控制,需与面试等其他考试方法配合进行。适用于以技能与能力为主的课程;


(5)操作考试。该考核方式能够较好地考核应试者涉及动作技能领域的实践能力与素质,是社会各行业系统普遍认为比较有效的一种测试手段。适用于以技能与能力为主的课程。


(6)计算机及网上考试。该方式可以用于学生认知领域的考核,还可考核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操作技能领域的模拟操作能力。


(7)观察考核。指通过对学生一定时期的观察,对其作出评价的一种考核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情感领域定性的描述性考核。


不同的考试方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的局限性,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目标、考试目的和考试内容等,选择适当的考试方式。提倡多种考试方法的有机结合(参考模式见附件4)和过程中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考核方式,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其能力、素质的发展和提高。


3、各专业实践部分的考核具体参照其专业全程实践教学体系测试标准。


4、提高命题质量


(1)试题内容与课程教育目标一致性。考试的目的是测量教学目标达到的程度,以有效地促进教与学。因此,试题内容应与课程教育目标相符,能有效地测量目标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2)试题内容具有代表性。即试题内容要对课程目标具有充分的覆盖面,且各部分内容的比例要适当。凡以闭卷、开卷或开闭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考试,其命题均须采取“命题蓝图”方式进行。


(3)知识、能力、素质全面考核,以应用能力考核为主。树立现代考试观念,既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又重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4)评分标准力求开放性和个性化。考试评价标准的制定应鼓励学生根据理论学习、实践探索与科学研究,做出合乎题目要求答案,为提高学生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提供自由的空间。


(5)采取有效方式确保试题的效度、信度、适宜的难度与区分度。


5、重视考试反馈


考试质量分析是教学效果反馈的重要信息,对检查教学质量有直接的意义。各院部应认真组织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对课程考试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全面总结课程教与学的情况,并写入课程小结中,查明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同时上报到院部教学办公室,由院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制定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调整方案。


6、推行免考和加分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创新获奖、发表本课程专业论文及写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等,或者通过与国家职业标准基本相对应的,教学内容能够完全包容(或稍加修改即可包容)职业标准要求的专业课程考试者,可以申请免考或加分,经院部核实审批后直接评定成绩免考或加分,报教务处备案。


免考成绩评定:免考学生成绩以85分为起评分;国家级奖励或成果95-100分,省部级奖励或成果90-95分,其它奖励或成果85-90分。


加分标准为:国家级奖励或成果10-20分,省部级奖励或成果5-10分,其它奖励或成果1-5分。


三、考试改革的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改革涉及全校各院部及相关部门。其中,教务处负责相关文件起草、改革组织实施等,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宣传、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各院部专业考试改革方案和课程考核大纲的审批和改革成果的认定。


凡进行考试改革的专业均需成立专业考试改革领导小组,院部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制定专业考试改革方案和课程考试大纲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经同意后负责改革的具体实施。


四、考试改革的实施程序


(1)积极转变观念,广泛宣传动员


考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依靠全体教师与学生观念的深层次转变。因此,需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以全面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树立“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进一步明确考试改革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支持。


(2)院部研究讨论,申报试点项目


院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统一研究、讨论,制定出详细的考试改革方案(格式见附件1)及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测评体系。教学团队根据每门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及教学大纲的要求,研究设计课程考试模式(参考模式见附件4),形成课程考试大纲(格式见附件3)。


(3)相关部门审批,院部负责实施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各院部申报的考试改革项目认真审定,经批准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所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考试改革的组织与实施、考试效果的分析与反馈以及下一阶段的调整与改进等。院部应根据制定的考试改革方案,切实落实好考试改革工作。


(4)进行成果认定,逐步深入推广


实施考试改革的院部认真做好总结,课程考试改革的成果可参与教学成果评奖,成绩显著的可推荐参与上级有关教学改革成果评奖。获奖项目或取得较好效果的考试改革项目,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以深入推动全校考试改革的进程。




附件:1、考试改革方案参考格式


2、课程考核体系表


3、课程考试大纲参考格式


4、考试模式的参考形式